4月27日,衡水市召开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,传达贯彻全省农机化工作暨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议精神,总结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成效和经验,安排部署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,并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培训。各县市区农牧(农业)局局长、主管农机工作的副局长,深州、故城农机局局长,滨湖新区、经济开发区社发局主管副局长,市财政局农业科和市农牧局监察室、计财科、农机三站所、农机公司相关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市农牧局主管负责人苏振瀛主持,局长祖殿才,驻局纪检组长刘维庄到会并讲话。会议还邀请了《衡水日报》、衡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。
今年省安排我市中央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00万元,占全省9.1亿元的9.34%,比上年同期增加2800万元,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和滨湖新区、工业新区;补贴机具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等12大类35个小类105个品目(我省在中央12大类100个品目的基础上增加了5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补贴范围);操作方式由“农民差价购机,省级统一结算,补贴拨付企业”改革为“农民全价购机,县级分别结算,补贴直补到户”。
刘维庄就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工作讲了意见。他说,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大、操作方式新、政策要求高,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增强“底线思维”,切实转变作风,强化监督检查,严格绩效考核,严惩违法违规,根据中央、省市相关要求和操作程序,认真查找风险点,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督查,重点加强在补贴对象确定、农民购机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管理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开展,不出问题。
对于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,祖殿才指出,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作为补贴政策实施的主管部门,是政策执行的责任主体,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、市各项要求和部署,切实加强领导、落实责任,严格程序、规范操作,注重宣传、阳光操作,严肃纪律、强化督查,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 “三公示”、“两公开”和“三严禁、两加强”等要求,扎实做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,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。
苏振瀛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。一是迅速行动,加快启动。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,迅速启动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;二是科学谋划,制定方案。要认真谋划、因地制宜,围绕畜牧养殖、蔬菜生产、统防统治、玉米机收等特色主导产业,科学合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;三是准确掌握今年补贴政策的新变化、新规定和新要求,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,严格工作流程,充分发挥全新操作方式的优势;四是加强跑办力度,积极争取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,确保补贴实施工作正常开展。
会议期间市农牧局与各县市区签订了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洁自律责任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