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衡水市农牧局印发《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。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,驻局纪检组长任组长,局监察室、计财科、农机三站所为成员。《方案》包括总体思路、基本原则、考核内容、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。
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实行百分量化考核,指标体系共设立5个一级指标,10个二级指标,主要考核制度建设、经销商管理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、关键环节控制、监督检查、投诉处理、专项工作经费、实施进度、实施效果等内容。同时实行一票否决,经公安、检察、监察、审计、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,一票否决,不得评为优秀。
考核首先由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,自评打分,形成自评报告,报市农牧局。市农牧局成立评估小组,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各县市区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。召开专题会议,听取各县市区多媒体汇报,根据自评报告、资料审查、实地考核和现场媒体汇报等情况,现场统一评分,评出优秀、良好、一般三个档次,形成绩效管理专项报告,上报省农业厅。依据评估结果,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建议,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,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适当挂钩。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,推荐受省、市表彰。